华南理工大学基金会报账指南
一、 报账时间
周一至周五上午 8:00-12:00
下午 14:30-17:00
17:00-17:30 结账时间不对外办理 周四 下午 业务学习时间,不对外办理业务
二、 一般业务流程
1、捐赠款入帐流程
2、报账流程
3、借用发票的流程
三、 报账注意事项
1、票据要求
⑴票据报销有效期为一年。报销票据均须保存完好,填写正确、完整。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独立法人单位,独立核算。凡受赠单位在基金会列支的各项费用,索取的合法票据抬头(顾客名称)须填写“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”(税号:53440000668202227M,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河高新区支行,银行账户:44001580507059000110)否则无法报销。
⑵所有票据均应按照金额大小顺序平整粘贴在“粘贴卡“上,发票背面需有经办人、证明人或验收人签名,粘贴卡主管栏由项目负责人的签名。
2、差旅费报销参照《华南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》(华南工财[2008]16号)执行。
3、按现金管理条例规定,1000元以上付款须转账支票支付或通过银行汇出,为方便报销应急的临时性支出,一般1000元以上20000元以内的开支可凭据刷卡记录(POS机回单),连同发票到基金会报账。
4、发放奖助学金、奖教金、劳务费请从基金会网站下载相关发放表,先到财务处工资科办理个人所得税代缴手续,发放表请制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名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5、固定资产采购。从捐赠项目支出购置8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请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或学院报增固定资产后,再到基金会办理报销,固定资产报增单上的支出项目请填写:“捐赠项目”,并注明捐赠项目在基金会的项目编码。
6、符合学校货物采购、工程建设和服务等项目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的开支,按照《华南理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华南工校[2008]27号)进行公开招标。
7、借款人须是学校的正式在职人员或在财务处有登记的研究生。
8、所有的报账及借款,均须凭项目经费卡办理。经费卡遗失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挂失业务,基金会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。
四、 基金会办公地点
1、基金会办公室 一号楼1202 电话87113853
2、基金会财务部 二号楼财务处会计科 电话87110162
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